能源之星发布灯泡规范 V2.0 的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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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针对已发布的能源之星灯泡(ENERGY STAR Lamps) V2.0标准条款中出现的错误和理解偏差,美国环保署(EPA)给予了澄清和具体说明,特给出以下的备忘记录。

1. CFL灯泡对于R9值的要求

  • 在灯泡标准的9.7章节中,标准对于R9值的要求描述不完整,现明确增加CFL上报R9值的要求。

2. 增加报告光谱功率分布数据的要求

  • 增加新的参考标准IES TM-27-14,澄清了必须报告380nm-780nm波长范围的光谱功率分布数据,且测试间隔不大于5nm。

3. 报告CFL灯泡的流明维持

  • CFL的流明维持报告值误写成了与LED相同的要求,正确的报告值应该为不小于9个残存的样品平均值。

4. 流明维持的补充性指导

  • 在标准的10.1章节,常温老化的条件不同理解的说明。进一步澄清了,标准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在灯和包装上同时满足两个限用警告条件:
    1)不适用于完全密闭式灯具(或等同申明)且同时满足
    2)不适于与嵌入式灯具(或等同申明)

5. 统一规灯泡包装上的CCT描述

  • 2200K-AmberWhite (琥珀色)
  • 2500K-SunsetWhite (日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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