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能源委员会发布”加州高品质LED灯规格”



CEC(California Energy Commission,加州能源委员会)最近发布加州优质LED灯规格”Voluntary California Quality Light‐Emitting Diode(LED)Lamp Specification“,该规格针对专用于取代爱迪生螺旋式LED灯泡列出了最低品质要求,不包括彩色LED灯、LED灯条及灯带、线性LED灯等产品。其的目的在于确保灯具达到特定的最低效能和效率等级,以便有资格参加公用事业退税计划。

该计划采用能源之星的众多要求和测试方法,同时提出了一些规格改进措施,CEC-400-2015-001加州高品质LED灯规格的主要要求如下:

  • 所有灯具的功率因数≥ 0.9
  • 显色指数CRI≥90,R9>50
  • 所有灯具均须提供 10% – 100% 的不闪烁及无噪音连续调光功能。包装上必须标出 3 个或以上的兼容调光器制造商和型号
  • 对启动时间和瞬态保护没有要求
  • 灯泡分为“Omnidirectional(全方向灯)”, “Floodlamps(泛光灯),” or “Spotlights(聚光灯)”三类
  • 自购买之日起至少 5 年,使用频率为每天 3 小时或以上
  • 2014 年 11 月21日生效

CEC-400-2015-001加州优质LED灯规格:点此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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