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发布Part 15设备的豁免授权指南

2020年4月9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工程和技术实验室发布了KDB 772105 D01 Exempt Devices V01,针对FCC Part 15.103 的豁免规则进行了详细说明。

该指南列出的某些类型的射频(RF)设备可以根据设备授权程序(SDoC或者VOC)豁免符合性评估,但仍受FCC Part 15一般操作条件的管制。换句话说,如果豁免的设备对其他无线电服务造成干扰,则该设备的运营商必须在收到FCC的通知后停止操作该设备,并消除干扰。

射频设备的干扰可能会破坏关键的无线电服务,对于设备制造商、进口商和用户而言,解决干扰的成本可能很高,如果无法消除干扰,则该设备将来可能无法使用。出于这些原因,FCC强烈建议豁免设备授权的设备制造商应使用良好的工程设计和制造规范,并保证此类设备符合适当的技术标准,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有害干扰的风险。

该指南讨论了以下3种豁免授权的设备:
a. 偶然发射体
b. 根据FCC Part 15.103 获得豁免的无意发射体
c. 零组件(根据FCC Part 15.101 的规定获得豁免)

1. 偶然发射体

偶然发射体(见FCC Part 15.3n的定义)是一种电气设备,其设计目的不是使用、产生或发射射频能量。但是,此类设备在正常操作时可能会产生射频辐射,由此导致干扰。

许多无线电干扰是由各种类型的电气设备引起的,这些电气设备就是偶然发射体,例如电梯电机、家用电器、调光器开关、水泵等。

制造商需要意识到,偶然发射体必须遵守FCC的一般操作条件(FCC Part 15.5),并且必须采用良好的工程设计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有害干扰。

2. 无意发射体

数字设备被归类为使用数字技术的无意发射体,FCC Part 15.103 为某些类型的数字设备提供了豁免,但此豁免仅适用于产品中的数字逻辑, 例如厨房电器(FCC Part15.103(d))或汽车电子产品(FCC Part15.103(a))中使用的数字逻辑是可以被豁免的。 但是,许多现代产品可能还包含其他功能,例如蓝牙或Wi-Fi发射器(例如,FCC Part15.3(o)中定义的有意发射体),有意发射功能不符合任何FCC Part15.103 的豁免条件,并且需要按照认证程序进行设备授权(参见 FCC Part15.103(i))。

根据第 FCC Part15.103,以下设备可以豁免设备授权。

a)在任何运输工具(包括汽车,飞机和船只)中使用的数字设备,其中车载电池充电器的授权要求请参见 KDB 896810 D02 的指南。

b)公用事业或工厂中专用于电子控制系统或电力系统的数字设备。 这里的“工业厂房”是指大型生产设施,例如专用建筑物或工厂,“公用事业”是指公用事业拥有或租赁的专用建筑物。

要获得控制系统豁免的资格,数字设备必须专门用于直接控制专用建筑物或工厂中的电源系统或制造过程,并且不得执行非控制功能,例如打印账单信息或运行网络管理或信息应用软件。

c)专门用作工业、商业或医学测试设备的数字设备。这里的 “测试设备”包括在工厂、公用事业、医院、大学、实验室、汽车服务中心和电子维修店等领域用于维护、研究、评估、仿真以及其他分析或科学应用的设备。 家用血压计、浴室磅秤和数字温度计等家用设备不属于此项豁免范围。

d)专用于家用电器的数字设备。这里的 “家用电器”是指将电能转换为热量或运动来加热、冷却或移动物体的设备,例如:真空吸尘器、烤面包机、空调和干衣机。

附录的表1和表2列出了属于和不属于家用电器的产品示例,使用射频能量进行加热、冷却或移动的设备(例如微波炉)必须遵守 FCC Part 18 中的技术标准。

豁免的家用电器是用于家庭任务的用电器械,可帮助人们洗涤和干燥衣服、进行家庭清洁、烹饪或准备食物,或直接与调节住宅中的家庭用水和空气供应(加热、冷却和加湿)有关的设备。此豁免仅限于基本的家用设备,并不适用于可能包含数字逻辑的所有家用产品。

根据 FCC Part 15.103 ,仅对直接负责设备基本功能操作的数字电路予以豁免,且数字电路必须包含在主要设备中,不能通过电线、电缆或其他通信系统进行远程连接。例如,洗衣机内负责不同的循环和洗涤模式的数字控制板。

设备中使用的射频无线发射器(例如:蓝牙、Wi-Fi、蜂窝网络)不能豁免,并且要遵守相应的设备授权程序的技术要求。在无意发射体设备中使用的无线功能被认为是数字逻辑的一部分,例如红外线或超声波设备被豁免设备授权。

e)专门的医疗数字设备,这类设备通常是在患者家中或在医疗机构中由有执照的医疗保健从业者直接使用或在其指导下使用,包括外科手术中使用的电脑照相机、CAT扫描仪、X射线设备和肾脏透析机。

通过零售渠道销售的供公众使用的非专业医疗设备不属于该豁免范围,用于记录保存或与医疗没有直接联系的任何目的的数字设备也不属于该豁免范围。非豁免设备包括非处方血压计和数字体温计,医疗透热设备和超声设备虽然不是FCC Part 15节管制的数字设备,但受 FCC Part 18 法规的管制。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产品可能具有医疗保健功能,也不意味着可以自动获得 FCC Part 15.103(e)所指的资格(即通常需要医疗保健从业人员指导使用),也不一定就是FCC Part 18的医疗设备(即通常使用射频能量产生物理、生物或化学作用)。

f)功耗不超过6 nW的数字设备,例如数字手表和太阳能计算器。

g)与数字设备一起使用的操纵杆、鼠标控制器或类似设备,但仅包含非数字电路或将信号转换为所需格式的简单电路(例如,用于模数转换(A/D转换)的集成电路)。操纵杆或鼠标控制器所连接的系统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和设备授权程序。但是,操纵杆和鼠标控制器本身被视为无意发射体,并且不受 FCC Part 15 部分中的技术标准的管制。

h)不产生或不使用高于1.705 MHz的频率,且通过电源线连接到交流电源线时不工作或在充电时不工作的数字设备将被豁免。在充电时仍然可以工作的电池供电设备不能豁免,无线充电器不是数字设备,也不能豁免,它们受 FCC Part 15 或 FCC Part 18 部分有意发射体的管制。

i)责任方应注意,包含多个装置的终端设备(例如带蓝牙的冰箱)并未完全豁免 FCC Part 15 的技术要求,除非设备中的所有装置均符合豁免标准。如果仅其中一个装置符合豁免条件,则设备的其余部分必须符合其他适用的法规。如果设备执行的功能不止一项,而所有这些功能均不满足豁免标准,则该设备不符合豁免条件。

3. 数字设备零组件

零组件包括电路板、集成电路芯片以及产品内部不构成最终产品的其他组件,这些组件包括内存条、内部磁盘驱动器、内部磁盘驱动器控制器板、CPU板和电源。零组件可以出售给公众或制造商,以组装到最终产品中。

出售给设备制造商进行进一步制造的外围设备或零组件不需要设备授权,但制造商有责任在进一步销售之前获得终端设备的授权。

虽然零组件不直接受FCC技术标准或设备授权的管制,但零组件的制造商应保证最终产品符合FCC的技术要求。

注意:因为豁免设备中遗漏了洗碗机,FCC随后又发不了修正文件772105 D01 Exempt Devices v01r01。

772105 D01 Exempt Devices v01r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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