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法规对管制产品的授权类型

为确保消费者生命和财产安全,FCC(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对其管制范围内的产品和设备实施了授权制度,FCC要求任何受FCC法规约束的产品必须执行设备授权程序(equipment authorization procedure)。进口商和海关代理人要申报产品的FCC授权许可证明。

FCC的授权程序针对不同的产品有所区别,不同类型的申请流程、测试要求以及申明方式都有较大差异,其中比较常见的授权方式有三种:

1. Verification of  Conformity (VoC,符合性验证)
VoC也称为自我验证,制造商或进口商只需在FCC列名实验室对产品进行必要的检测,获得符合FCC规范的自我确认报告即可。产品不需要实验室及认证机构签发证书,也无需在 FCC 备案,制造商需保留测试报告以备FCC索取。通过自我验证的产品可在产品资料中声称符合FCC规范。VoC适用于技术成熟、对环境干扰不大的产品,包括商用电脑、 TV和FM接收机及多数 Part18 CLASS A产品(非大众消费者使用的工业、科研和医疗设备)。

2.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DoC,符合性声明)
制造商或进口商将产品送到FCC授权实验室(Accredited Laboratory)进行测试,若产品符合FCC的相关规范,实验室将出具一份DOC(符合性声明)。制造商根据检测结果自我宣告符合FCC规范,并在 产品上使用FCC logo。产品不用在FCC 备案,但制造商需保留测试报告以备FCC索要。适用的产品包括:家用电脑及外设、民用广播接收器、超再生接收机、照明产品、电视机接口设备、电缆系统终端 设备、Part 15的故意性发射无线电频率能量的设备和Part 18的大众消费者使用的工业、科学和医疗设备。

3. Certification of  Conformity(CoC,符合性认证)
产品在FCC列名实验室测试完毕,再将测试报告及相关资料送到FCC指定的TCB(Telecommunications Certification Body,电信验证机构)审核, TCB 对申请者提交的样品(或照片)及检测数据进行审核,如果符合FCC规范要求则授权一个ID号码并在网上列名,所以也称为FCC ID 认证。CoC适用于技术难度大、有可能产生较大干扰的产品,包括:家用电脑及其外设,低功率发射器如无绳电话、自动门的遥控器、无线电遥控玩具和安全警报系统, 自动变频接收机和超再生接收机,电视接口设备,Part 15的故意性发射无线电频率能量的设备,Part 18的大众消费者使用的工业、科研和医疗设备等。

上述三种授权类型的严格程度递增,如果某一产品适用于两种或三种类型,也可由制造商选择具体的授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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