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工业部发布第5版照明设备EMC标准—ICES-005 Issue 5 Lighting Equipment

2018年12月17日,加拿大创新、科学与经济发展部(Innovation,Scienc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ISED)发布了第5版照明设备EMC标准—ICES-005 Issue 5 Lighting Equipment,用于取代2015年12月发布的ICES-005 Issue 4。

ISED在ICES-005 issue 4中曾经增加了对可控硅调光器的要求,其无线电干扰特性的限值及测量方法与国际标准CISPR 15-2015 《Limits and methods of measurement of radio disturbance characteristics of electrical lighting and similar equipment》保持一致。2018年4月,ISED通过加拿大无线电咨询委员会(RABC)发布了咨询草案,建议对ICES-005 Issue 4进行一些修改。此后,ISED收到RABC、路创电子(Lutron Electronics)、渥太华水电(Hydro Ottawa)、蓝天集团(Bluesky Strategy Group)、EFC(加拿大电子联合会)、NEMA(美国国家电气制造商协会)等公司和团体的评论意见,反对将可控硅调光器继续列入新版标准。ISED研究后认为,在美国相应的EMC法规FCC Part 15中,没有对可控硅调光器提出强制性的测试要求,同时为减少与美国等主要贸易伙伴的监管差异,避免因技术性贸易壁垒可能对北美市场造成的负面影响,本次修订的主要变化即是删除了对可控硅调光器的管制要求。

以下是新版标准的主要内容:

1. 受管制的设备

新版标准规定了以下设备产生的辐射和传导干扰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 灯具(即照明灯具)和主要功能是产生或分配照明用光线的设备,包括有源、使用开关电子元件或气体放电的照明设备
  • 多功能设备的照明部分,如果该设备的主要功能之一是照明,例如吊扇灯
  • 照明设备或镇流器的电路工作在9kHz或以上
  • 紫外线和红外辐射装置
  • 简单的广告标志,例如霓虹灯管广告标志或紧急出口标志
  • 装饰性和娱乐性照明设备,例如灯串、迪斯科灯、剧院或演出用泛光灯
  • 类似于住宅用途的休闲车或船只内的照明设备,例如用于厨房、餐厅或休闲车或船只内生活区的照明设备
  • 安装在火车、公共汽车和轮船车厢内的运输照明设备
  • 具有无线电力传输功能的照明设备
  • 包含无线模块的照明设备

2. 不属于管制范围的产品

以下类别的设备无需测试即可认为符合ICES-005的要求,并免除本标准所列的所有技术和管理要求:

  • 无源照明设备(灯、灯具、模块或部件),即不包括任何有源、电子开关部件或任何气体放电照明设备或部件
  • 拟内置于照明设备内的组件,即用户不可更换的组件

以下设备被排除在ICES-005范围之外,因为其主要功能不是照明,即使照明部分失效,设备仍然可以实现其主要功能:

  • 用于显示背光或信号的内置照明设备
  • 抽油烟机、冰箱和冰柜
  • 复印机、投影仪
  • 大型广告牌,即包含许多独立的灯并能够显示复杂的图片或图像的设备

其他不属于ICES-005管制的设备:

  • 专为安装在飞机上的照明设备
  • 机场跑道的照明设备(通常称为航空地面照明),这类设备受IEC 61827《飞机场照明和信标导航用电气装置》管制,其干扰排放应符合IEC 61000-6-4《工业环境的发射标准》。若设备不能证明其符合IEC 61000-6-4,则仍然适用ICES-005
  • 原厂安装在道路车辆或船只上的照明设备,不包括上述管制范围所述的相关照明设备
  • 属于ICES-001列出的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射频发生器范围的照明设备

3. 设备类型

ICES-005将照明设备分为两种类型:

  • 气体放电照明设备(GDLE)
  • 除气体放电外的照明设备

GDLE使用射频激励灯泡或灯管内的气体,以产生用于照明目的光线,包括灯具内的电子镇流器、启动器和光源的集合。

4. 设备等级

按照ICES-Gen《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Compliance of Interference-Causing Equipment》的规定,ICES-005根据设备的特性和预期用途分将设备为A级和B级。对于配有E26灯头且使用低压公共电网(即110-120 Vac 60 Hz)供电的自镇流气体放电或LED灯,即使不直接向公众销售,也必须符合B类要求。这同样适用于设计可安装在居住环境中的其他类似产品,例如用于替换卤素灯的MR16灯头的LED灯。

5. ICES Gen中涉及干扰设备符合性的一般要求

所有设备除符合本标准以外,还应符合ICES Gen的要求,当二者冲突时,应以本标准优先。

6. 过渡期

新版标准的生效日期为2019年6月1日,在此之前的过渡期内,ISED接受按新版或旧版本标准完成的测试报告。过渡期后,所有受管制的产品若继续在加拿大生产、进口、分销、出租、出售,则应符合新版标准的要求。

7. 标签和用户手册的要求

按照ICES-Gen的要求,设备部件或用户手册中应粘贴如下格式的标签,根据照明设备的符合性验证适用类别,括号内的星号应替换为设备等级“A”或“B”。

CAN ICES-005 (*) / NMB-005 (*)

延伸阅读:从2016年开始, 加拿大工业部(Industry Canada,IC)正式更名为创新、科学与经济发展部(Innovation,Scienc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ISED),习惯上仍称为加拿大工业部。ISED依据《工业法》、《无线电通信法》和《无线电通信条例》负责频谱管理,制定引起干扰设备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负责电子电器产品进入加拿大市场的认证事务,涉及产品包括广播电视设备、信息技术设备、无线电设备、电信设备、工科医设备等。改名后所有授权信的抬头由原来的Industry Canada替换为Innovation, Scienc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Canada,原IC number更名为ISED Number,但ID标签格式维持不变,仍为IC:XXXXX-YYYYYYYYY。

ICES-005 Issue 5 Lighting Equipment 下载:ICES-005i5-2018-12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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