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65号法案(CP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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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州65号提案”的 正式名称为《1986年饮用水安全与毒性物质强制执行法(Safe Drinking Water and Toxic Enforcement Act of 1986)》,通常称为CP65(California Proposition 65,CP65),该法案于1986年11月颁布实施,并被编纂列入加利福尼亚州《健康与安全法规》的第6.6章, 第25249.5至25249.13项(Health and Safety Code, Chapter 6.6, Sections 25249.5 through 25249.13)。该法案旨在保护美国加州居民及饮用水资源免受已知的可导致癌症(cause cancer)、先天性缺陷(birth defects)或其它具有生殖毒性 (reproductive harm) 的化学物质的影响,并在出现该类化学物质时如实通知居民。该法案涉及所有在加州销售的产品,包括纺织品、金属品、玩具、青少年产品和电子电气产品等。

一、管控范围

加州65提案要求政府公布一个致癌或具有生殖毒性的有害物质清单,这个清单内的物质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由美国环保署 (EPA)、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 (FDA)、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 (NIOSH)、国家毒物学计划 (NTP) 和国际癌症研究机构 (IARC) 评定的致癌或具生殖毒性物质的化学物质会列入清单。

2. 由加州或美国联邦政府机关要求进行标识的化学物质,或将之区分为致癌或生殖有毒物质的化学物质会列入清单。

3. 州长可任命两个由科学家和卫生专家组成的独立小组,以化学物质能否清楚表现致癌或致畸或其他生殖危害为依据,来决定此化学物质是否列入清单之内。

加州65的有害物质清单至少每年更新一次,目前已公布了约850种化学物质,最新化学物质清单可通过“加州65提案列表”获取。清单中涉及的化学物质范围广泛,包括铅和镉等常见重金属,也包括邻苯二甲酸盐、多环芳香烃等有机化学物质。

二、评估标准

加州65管控和评估具体产品是否含有有毒物质是根据类似产品的诉讼案例(court case)情况来判断的。针对一种产品并不建议将清单上850多种化学物质一一测试,因为一个产品几乎不可能包含清单所列的所有化学物质。具体产品管控的化学物质种类和限值要求需要以类似产品案例的最新判定为依据,比如某公司因产品的某部件含铅被起诉后败诉,法庭上会宣判一个限值,则这一个限值将作为以后这一类产品部件铅含量的限值。针对不同产品,不同材料,管控的化学物质不同,限值要求也不同。

加州65法案对化学品的某些结案案例要点如下:

家具

  • 乙烯/聚氯乙烯鼓凳:BBP、DBP、DEHP应各自≤ 1000 ppm,不然应给予警示标签提示
  • 乙烯/聚氯乙烯凳子:DEHP<1000ppm
  • 乙烯塑料板地板:BBP<1000ppm

体育设备和附属设施

  • 健身练习球,包括瑜伽垫和跳绳:DEHP <1000ppm,不然应给予警示标签提示
  • 台球台布/乒乓球桌布:DEHP<1000ppm,不然应给予警示标签提示
  • 网球桌布:铅<50ppm,及依据NIOSH9100标准铅<1.0µg,DEHP、DBP、BBP、DIDP、DnHP各自<1000ppm

电子、电器产品

  • 电脑冷却风扇/电脑鼠标/网络摄像头/扬声器:铅≤100ppm
  • 个人掌上电脑配件充电器线缆/USB充电器线缆:铅≤100ppm
  • 乙烯塑料台灯夹:DEHP≤1000ppm,不然应给予警示标签提示
  • 手机外壳:双酚≤A3ppm

纺织品和配饰

  • 婴儿护理垫/聚氨酯泡沫或其他填充材料产品:TDCPP、TDBPP、TCEP应各自≤ 25ppm
  • 儿童和婴儿用泡沫垫(例如垫子、软垫、靠垫):不应含有阻燃剂,包括但不限于TDCPP、TCEP、TCPP、TBB、TBPH、TPP、V6、MDPP、DBPP、TBPP、PentaBDE、OctaBDE、DecaBDE
  • 太阳镜/桌布:DEHP≤1000ppm,不然应给予警示标签提示
  • 乙烯塑料肩垫:铅<100ppm,及依据NIOSH 9100标准铅≤1.0µg,DEHP≤1000ppm
  • 手表的表带和更换表带:油漆或者表面涂层的铅≤90ppm,所有其他材料的铅≤100ppm
  • 有把手的睫毛夹和镊子BBP、DBP和DEHP各自≤1000ppm,铅<90ppm,及依据NIOSH 9100标准铅≤1.0µg
  • 胶布绷带:DEHP≤1000ppm
  • 指甲修剪机:DEHP≤1000ppm,不然应给予警示标签提示

其他

  • 乙烯塑料/聚氯乙烯手柄的水族箱网具:铅≤100ppm及DEHP <1000ppm
  • 淋浴、浴缸或浴室用安全防滑垫:DEHP≤1000ppm,不然应给予警示标签提示
  • 剥离器、压扁机和切割工具:DEHP≤1000ppm,不然应给予警示标签提示
  • 乙烯/ 聚氯乙烯手握工具把手:DEHP≤1000ppm,不然应给予警示标签提示
  • 乙烯/聚氯乙烯封面的书籍:DEHP≤1000ppm
  • 瓶塞:DEHP≤ 1000 ppm
  • 汽车仪表板托盘/包夹/圆管插销/罐头和瓶起子/玻璃剪/厨房用具/纸夹/橡胶柄手电筒/不锈钢菜刀/吸盘挂钩/卷尺/方向盘套:铅≤100ppm及DEHP<1000ppm,不然应给予警示标签提示
  • 相框:铅≤100ppm
  • 热感纸:<10ppm

三、标示警告

加州65法案规定,禁止任何人在经营过程中,在未先对产品所含加州已知的致癌性或生殖毒性的物质提出警示的情况下,让使用者暴露在这些有害物质中。任何公司规模超过10人或者产品销售至加州的公司,必须在含已获知可致癌或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的产品上加贴清晰、合理的警告标签。此警告必须清晰地让民众知道此化学物质具有致癌性和生殖毒性,让消费者在得知产品所含的化学物质信息之后,自主决定是否购买该产品。

警告可以采用多种形式,直接置于产品标签上,或采用在工作场所张贴标记、零售商店或分发通知单、在报刊刊印等方式标示。一旦某一化学品被列入清单后,企业将必须在12个月内完成警告的执行。

含有已知可致癌物质的消费品,在加州销售的任何会释放致癌或再生毒性的化学物质的商品上,须附上以下警告字句:

“WARNING: This product contains a chemical known to the State of California to cause cancer.”

(警告:本产品含有加州当地已知可致癌的化学物质)

K5810

含有已知可损害生殖系统的化学物质,则须附上以下警告字句:

“WARNING: This product contains a chemical known to the State of California to cause birth defects or other reproductive harm.”

(警告:本产品含有加州当地已知可导致生殖系统受损的化学物质)

K5813

加州环境保护署(Cal/ EPA)管辖下的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Office of Environmental Health Hazard Assessment,OEHHA)负责加州65提案的执行、更新和出版化学物质列表以及开发物质等级数字指南(可致癌物质的NSRL和具生殖毒性化学物质的MADL),企业可以通过以上文件,获知哪些物质需要警告标签,哪些化学物质被禁止释放到饮用水源中。

四、禁止污染饮用水源

加州65法案禁止公司有意排放被清单收录的物质进入饮用水源或投放到可能污染水源的土地上或土地中。当某一种化学物质被列入清单后,20个月内公司必须终止化学物质排放在饮用水源头。

五、处罚规定

加州65法案由加州总检察长办公室、地方检察官、律师或代表公共利益的个体监督执行法案,按照法案的要求,执法机关应向违反该法案的主体发出即将采取行动的通知,该通知必须在动前60天或更早发送给当事人,即“60天违规通知”。

1. 违反或可能违反法案者,将被提起诉讼
2. 违反条款者将被处以最多每天2500美元的罚款

处罚时考虑的因素:

  • 违规的广度和性质
  • 违规的数量和严重性
  • 处罚对于违规者的经济影响
  • 违规者是否采取积极的措施去遵守条款,以及采取措施的时间
  • 违规者是否有意处理不当等
加州65提案(《1986年加州安全饮用水和有毒物质执行法》):http://www.oehha.ca.gov/prop65/law/P65law72003.html
加州65有害物质列表新增物质的公告:https://oehha.ca.gov/proposition-65/notices
加州65最新的化学品清单查询:https://oehha.ca.gov/proposition-65/proposition-65-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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