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法规管制的产品类别

FCC法规适用于会产生射频干扰的电子电气产品,FCC法规制订的目的是减少电磁干扰,管理和控制无线电频率范围,保护电信网络以及电器产品的正常工作。受FCC管制的产品类别包括个人电脑、CD播放机、复印机、收音机、传真机、视频游戏机、办公机械、电子玩具、电视机及微波炉等,这些产品按其电磁辐射的途径用途分为有意辐射体(intentional radiator)和无意辐射体(unintentional radiator)两大类别。

1. 有意辐射体

有意辐射体是一种通过辐射或感应的方式有意产生射频(RF)信号,透过空间广播或沿电线传送,以广播射频能量发挥功能的装置,但不包括红外线或超声波能量。有意辐射体包括移动电话、民用波段无线电机、对讲机、无线连接,蓝牙连接、 短程广播器材,无线钥匙登入系统等,这些器具都是有意使用射频频谱,因此需要获得FCC的器材授权 (FCC equipment authorization)。

2. 无意辐射体

有意产生射频能量供给装置内部使用或通过连线将射频信号传送给有关设备使用,但不是有意辐射或感应的方式来发出射频能量的装置,可能会无意中散发射频波段。无意辐射体包括电视机、电脑、数码照相机等。无意辐射体按产品使用环境不同而分为A 、B两个级别:

  • A级数字装置 (Class A digital device) ,旨在售予商业、工业或商务环境使用的数字装置,不包括在家居使用的装置。
  • B级数字装置 (Class B digital device) ,旨在售予家居环境使用的数字装置,也可在商业、工业或商务环境使用的装置。

FCC法规对B类产品的要求更严格,因为家庭用户通常缺乏专业技能,并且家庭的电气安全环境也不如商业环境有利,所以任何关系到家居或公众使用的产品,必须符合更严格的B级辐射污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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