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规范中不能由TCB认证的产品列表

FCC-TCB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在2012年10月24日发布了KDB 628591 D01 TCB Exclusion List v13,给出了不能由TCB发证的设备情况。该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1. 根据FCC part2,电信认证机构(TCB)无权豁免FCC的规定。
2. 对FCC定义有任何疑虑或不清楚的地方,程序上都需要与FCC确认。
3. TCB无法向以下类别产品直接发证:
a. 具有动态频率选择(DFS)功能的未获许可的国家信息基础设施(UNII)设备,包括在DFS频带操作且具有雷达功能的客户端设备;
b. 超宽带(UWB)设备(Part 15 Subpart F);
c. 工作频率在3650 MHz频带且使用非受限竞争协议(unrestricted contention based protocol) 的无线电设备(Part 90 Subpart Z);
d. 工作频率在24.05 GHz~24.25 GHz频带的多普勒雷达(Part 90 Subpart F);
e. 在15.212下的分离式射频模块(split modular transmitter);
f. 最大输出功率大于1mW的植入式发射器(FCC规定所有部分);
g. 700 MHz频带的发射器(698~806 MHz,Part 74);
h. 电视频带设备(TVBD)(Part 15 Subpart H)。
(4) TCB无法向属于以下暴露条件与配置情况的发射器直接发证:
a. 不在PBA列表中,暴露限值没有完全建立,适用于1.1307(c) or (d);
b. 使用数值模拟或电脑计算建模技术作为射频暴露评估的方法;
c. 操作频率小于100MHz且需要TCB进行SAR评估的手持式发射器,操作频率大于6GHz且需要经常性的射频暴露值评估的发射器;
d. TCB无法向属于以下配置情况的手持式发射器直接发证:
在基于源代码(source-based)上操作;
在平均时间的最大输出功率(time-averaged maximum output power)上操作;
SAR排除阈值超过KDB 447498中定义的8倍或以上(一般人员暴露要求),或者20倍或以上(职业人员暴露要求)。

另外,当KDB没有建立SAR测试程序,或者没有支持符合性测试的SAR数据提供时,TCB也无法直接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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