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环保署(EPA)发布能源之星灯泡标准V2.0草稿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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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6日,美国环保署(EPA)发布能源之星灯泡规范V2.0版本的第三次草稿(ENERGY STAR Lamps Specification version 2.0 draft 3),此草稿规范的意见反馈将持续到2015年9月,最终在2016年9月生效,并代替现有的灯泡V1.1版规范。

V2.0规范的主要变化是尽量避免合作伙伴重测样品,同时也采用了最新的行业标准和DOE已经定稿的LED灯泡的测试方法,EPA对于这些变化的具体论述请查阅本次草稿中方框内的注释说明。

能源之星灯泡规范V2.0版本的目标要求如下:

  • 提高能效水平;
  • 扩大产品范围和性能要求;
  • 将DOE的测试程序应用于对CFL及LED灯泡的测试;
  • 加强能源之星照明规范之间的协调性。

本次草案的主要变化如下:

1. 产品范围:

  • 为了给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使用ANSI标准中的G4和G9灯头的灯泡被列入认证产品列表,制造商可以选择用全向灯或装饰灯类型来进行认证。
  •   EPA收到市场对于灯丝LED灯的需求评论,为了给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使用ANSI标准中的“ST”灯头的灯丝LED灯泡列入能源之星认证装饰灯产品资格。

2. 相关色温(CCT)

  •   随着ANSI C78.377‐2015标准的颁布,增加2200K和2500K标称色温,并寻求利益相关者提供适当的描述。

3. 测试和报告与DOE用于集成LED和CFL灯的待定测试程序协调一致

  • DOE先后发布了整体式LED灯的SNOPR 测试程序和CFL灯的NOPR测试程序,DOE提出了对于LED灯测试方法的重大变化(例如采用IES LM‐84‐14和TM‐28‐14标准代替IES LM‐80‐08和TM‐21‐11标准)。同时,新的CFL测试程序覆盖所有CFL。
  •   EPA允许使用DOE的测试方法作为获得能源之星认证的途径,并针对某些类型的灯泡附加测试要求(效率、温升等等)。
  •   为了进一步协调与DOE的要求,EPA建议调整整个规范的报告指导和额定寿命的合格率要求。值得特别注意的是,目前DOE的建议并不允许光通量测量值有公差。

4. 控制要求

  •   EPA进行的研究表明,调光测试中带1个灯和带4个灯的性能差异没有明显的变化,因此建议将本规范第12.2 – 12.5节的样品数量从4个改为1个。
  •   此外,要求增加在连接产品标准部分增加说明如下:

1) 连接功能实现的方法(Section 12.8)
2) 允许报告估计功耗(Section 12.9)

5. 其它澄清和说明:

  • 调色灯:输入功率、流明和颜色在默认和最大消耗的白光设置状态进行测试;
  • 三段调光灯:在最大光输出位置进行测试;
  • 颜色空间不均匀性:是指颜色坐标在CIE 1976 (u’v’) 色度图上到加权平均点的直线距离;
  • 流明维持:EPA 更新了测试要求和补充了测试指导;
  • 功率因数:在ANSI C82.16发行生效前,EPA将继续引用最近发行的ANSI C82.77 版本;
  • 噪音:澄清噪音测试不需要消声室;
  • 有毒物质限制:增加了两个附加的豁免项;
  • 包装:澄清了应用的免责描述;
  • 装饰灯类别的整合:不再按7W的功率界限进行分类,统一为一个光效要求。

EPA鼓励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者在2015年9月4日之前发邮件到lighting@energystar.gov对草稿3提出意见和评论, 邮件主题注明“ENERGY STAR Lamps 2.0 Draft 3 Comments”。 请注意,除非事先声明,收到的评论意见都将发布在能源之星网站上。

ENERGY STAR Lamps V2.0 Draft 3下载:http://pan.baidu.com/s/1ntH4h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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