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环保署发布能源之星灯具标准V2.1草稿版本

2018年1月29日,美国环保署(EPA)发布能源之星灯具标准V2.1的草稿版本(Luminaires V2.1 Draft  Specification)。本次修订只是一些细微调整,仅适用于标准生效日期之后递交的新产品,不会对已通过V2.0标准列名的产品造成影响。

本次标准修订的主要变化如下:

  1. 因为一些引用的标准已经修订,本规范相应更新了部分定义和已修订的标准来源。例如ANSI C82.2-2002(R2016)、ANSI / IES LM-80-15。
  2. 删除了线性荧光灯的定义,因为本规范中没有提及该光源。
  3. 改写可调色灯具的测试要求。
  4. 删除筒灯翻新套件前面的“SSL”字样,使文字描述更加保持技术中立。
  5. 允许定向灯具使用已获认证的能源之星灯泡进行认证,以增加产品的灵活性。这些产品仍将与其他定向灯具一样通过灯具光度测试,但流明和颜色维持、闪烁等性能将通过灯泡认证来完成。
  6. 删除定向吊扇灯套件(Ceiling Fan Light Kits ,CFLK),因为这类产品已经被能源之星吊扇规范V4.0规范覆盖。这不会影响当前在灯具规范下认证的CFLK,但合作伙伴应该用吊扇规范认证新的CFLK。
  7. 增加与能源之星灯泡规范一致的文字描述,明确指出测试代表型号必须能代表整个系列中的所有配置的性能水平。在验证测试时,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样品都会导致整个产品系列被除名。针对最近验证测试的失败案例,更新了反光器/装饰檐的文字描述,以强调使用颜色最深或光效最低的样品进行光通量评估的重要性。
  8. 新增NEMA 77-2017作为灯具光源闪烁的测量方法,并要求报告PST和SVM两个闪烁相关的指标。NEMA 77规定了最低的测量条件(例如采样率、分辨率),本标准也接受超过最低测量条件(例如:Title24的要求)的报告值。另外,“频率”章节的名称修改为“闪烁”。
  9. 因为以前的文字描述存在歧义,本次修订澄清了调光灯具在最暗时,距离灯具1米范围内不得发出超过24 dBA的噪音。
  10. 澄清翻新套件需要至少3年担保。

本次标准升级预计在2018年第一季度内完成,美国环保署欢迎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者积极对草稿给予评论,在2018年2月26日之前,可以将问题反馈和意见评论发送给lighting@energystar.gov,并在主题中注明“ENERGY STAR Luminaires 2.1 Draft Comments”。请注意,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所有收到的评论都会在能源之星网站上全文发布。

美国环保署感谢大众对能源之星计划的支持,若有任何问题或意见,请联系(202)343-9042、jantz-sell.taylor@epa.gov或lighting@energystar.gov。

能源之星灯具标准V2.1草稿版本 下载:Luminaires 2.1 Draft Spec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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