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能源部更新吊扇测试程序

2022年8月16日,美国能源部(DOE)发布了公告,更新了吊扇的能效测试程序。新程序将在2022年9月15日生效,并将在2023年2月13日强制执行。

新程序的主要变化如下:

1.当前DOE测试程序将“吊扇”定义为:悬挂在天花板上,通过叶片转动提供循环空气()Circulating air的非便携式设备。修改后的DOE测试程序将吊扇的定义为风扇叶片宽度(英寸)与最大转速(每分钟转数)之比大于06的可提供循环空气的吊扇,“循环空气”定义为向上或向下排放空气。

2.增加“(循环空气)”的定义,指向上或向下排放空气。

3.对吊扇的定义进行了修订,吊扇扇叶直径(inches)与最高转速(RPM)之比大于06的产品,才在该标准的适用范畴之内;

4.当前测试程序适用于直径为7-24英尺风扇。修改后的测试程序包括直径大于24英尺的大直径风扇。

5.当前测试程序不包括皮带驱动的吊扇,修改后的测试程序增加了高速皮带驱动吊扇的定义和测试程序。

6.当前测试程序提供只测试符合LSSD吊扇定义的VSD吊扇的方法。修改后的测试程序明确了不符合LSSD定义的VSD吊扇不需要测试。

7.当前测试程序包括待机功率测试程序,但没有用于大直径吊扇待机功率CFEI度量,。在《2020年能源法》之前,大直径吊扇的适用指标包括待机功率的测量。修改后的测试程序修订附录U,明确待机功率测试程序仍然适用于大直径吊扇。(42 U.S.C. 6295(gg)(2)(A)要求所有产品的测试程序包括待机模式和关闭模式的能耗。)

8.当前测试程序具体说明吊扇附件和/或功能如何纳入测试程序处置。修改后的测试程序规定在测试时,与气流能力无关的附件必须安装,并将其关闭,若无法关闭时,则设置为最低能耗的模式。

9.当前测试程序对大直径吊扇的测试电压要求不够明确,修改后的测试程序澄清并没有改变原来电源电压的要求。

10.当前测试程序将“低速”定义为吊扇的最低可用非零转速。修改后的测试程序规定低速应满足下表格的要求,即实测风速大于40英尺/分钟的风速传感器的数量符合要求才能称为低档。测量时,从可以调节的最低档位开始,若风速计个数不满足要求,需升高一个档位重新测试,直至风速计数量符合要求。 例如:每个轴用8个传感器,需要有5个或以上的传感器风量大于40FPM才能定义为低速。

11.当前测试程序LSSD和VSD吊扇在低速下平均风速测量的稳定性标准公差小于5%。修改后的测试程序增加低档测试的风速稳定性允许偏差至10%或者2FPM以内。

12.当前测试程序规定某些类型的风扇要么四臂或单臂传感器设置,修改后的测试程序增加了一个可供选择的双臂设置,以测量空气速度。此外,在数据收集之前,增加了对机械臂旋转的设置要求,以稳定机械臂,消散任何残留的湍流。

13.当前测试程序没有明确指定空气速度传感器的对准或接受角度,修改后的测试程序明确要求风速传感器垂直于气流方向。

14.当前测试程序没有规定如何测量扇叶的厚度。修改后的测试程序规定以统一的方式测量所有类型风扇叶片(包括“卷边”叶片设计)的厚度,并详细说明了扇叶厚度的测试方法:

15.当前测试程序不包括某些参数和表示值的测量公差以及相关的舍入要求。修改后的测试程序更新了某些参数的测量公差,以及示值的计算和舍入要求。

16.当前测试程序在能效标签上的标称值采用多个样机的测试平均值进行计算,修改后的测试程序改为采用考虑了置信度的代表值进行计算。

17.当前测试程序的能源标签报告在独立的指导文件中提供。修改后的测试程序增加能源标签报告值的计算说明。

18.当前测试程序的参考标准AMCA 230-15是ANSI于2015年10月16日批准。修改后的测试程序更新了参考版本,包括2021年6月出版的勘误表。

节能程序:吊扇的试验方法下载:2022-16951.pdf (govinfo.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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