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环保署拟议关闭能源之星的照明产品认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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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4日,美国环保署(EPA)发布了一份备忘录,要求能源之星合作伙伴和利益相关方就关闭灯泡、灯具和吊扇灯套件产品的提案提供反馈意见。

能源之星计划于1992年推出,经历30余年的发展后,目前管理有40多个产品类别的能效标准,包括电器、办公设备、加热器和照明设备。能源之星严格的性能要求为提高产品质量发挥了巨大作用,对LED灯泡和灯具的变革和发展也产生了同样积极的影响。

在某些情况下,EPA会决定关闭而不是修订某类产品的能源之星规范,影响此类决定的因素包括:

  • 不能获得预期的成本效益
  • 现有或即将发布一份同等级别的能效标准
  • 此类产品正在被市场淘汰

2022年5月9日,美国能源部(DOE)发布了通用照明灯泡的最终规则,其45lm/W的光效要求涵盖了绝大多数现有能效要求的产品。此外,由于大量灯具产品使用螺旋灯头进行认证和出货,新的灯泡标准也代表了灯具的新规则。

另一方面,能源之星认证的主要动力来自公共事业项目的推动,照明补贴是灯具制造商在权衡认证成本时考虑的重要因素。近年来,由于预期即将出台的联邦法规,公共事业项目一直在下降,随着DOE强制法规的生效,已经越来越难以证明补贴行为的合理性。EPA预计,部分公共事业项目能维持到2023年底,而很少能持续到2024年底。

EPA计划在2023年底停止接受灯泡、灯具和吊扇灯套件的新认证,在2024年底将照明产品的合格产品清单(QPL)将从能源之星网站上删除,在此之后生产的产品将不能标贴能源之星标签,时间线与利用能源之星照明的公共事业退税计划保持一致。同时,EPA还将从能源之星吊扇和换气扇规范中删除照明部分的要求,计划于2023年7月底生效,与能源部的执法时间表一致。

事实上,早在2017年,联邦政府开始削减EPA预算时,能源之星这一运营多年的环保计划就受到了严重冲击。美国智库传统基金会在一份关于政府能源效率计划的报告中指出,EPA的能源效率监管政策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并伤害了穷人,建议取消所有针对电器、车辆和建筑物的联邦效率法规。另一种观点认为,EPA应该把能源之星的所有权和实施权转让给一个非政府实体,以限制政府干预经济。同时,EPA和DOE在能源之星计划中的协调也表现得不尽如人意。然而,EPA一直坚持将能源之星计划作为传统污染监管方式的替代方案,主张采用协作,灵活的环境保护政策。目前还看不到有任何决定性的力量能彻底结束这个帮助消费者、节约能源、改善空气质量和创造就业机会的计划。

EPA感谢所有利益相关方对推动能源之星计划所做的努力,对关闭提案的反馈意见请于2023年1月6日前发送至lighting@energystar.gov。

ENERGY STAR Lighting Sunset Proposal Memo